關于嚴格規范全省城市管理執法行為的通知
各市(州)、縣(市、區)城管委(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住建部關于嚴格規范城市管理執法行為有關部署要求,進一步加強全省城市管理執法隊伍規范化建設,大力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有效避免負面輿情事件,為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營造良好氛圍,現就嚴格規范全省城市管理執法行為通知如下。
一、加強教育和紀律作風整治,夯實全面規范執法基礎。要強化思想政治教育,組織開展以“嚴格規范執法、喜迎二十大”為主題的專項教育,并結合推進黨史學習教育常態化長效化,開展黨內政治生活、形勢政策教育、專題培訓,及開展“下基層察民情解民憂暖民心”實踐活動等,持續加大教育管理力度,引導城管人員從講政治、踐宗旨、強服務、促發展的高度,深刻認識當前城市管理執法面臨的形勢和做好執法工作的重要意義,增強嚴格規范執法的自覺性、堅定性。要開展執法紀律和作風整治,重點是嚴格落實住建部《城市管理執法辦法》《城市管理執法行為規范》和《湖北省城市管理執法行為規范細則》以及各地制定的執法準則、執法禁令等,對照標準規范自查自糾,拿出有力舉措,從嚴規范著裝、用語、行為、程序等,堅決杜絕粗暴執法和選擇性執法,嚴禁威脅、辱罵、毆打行政相對人,嚴禁非法查封、扣押、處置行政相對人物品,切實加強對協管人員的教育管理監督,完善管理制度,嚴格落實“協管人員只能配合執法人員從事輔助性事務,不得從事具體行政執法工作”的規定要求。對違反相關規定造成影響的,要嚴肅處理。
二、嚴格落實執法規范,提高執法能力和服務水平。要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自覺接受群眾和社會監督,依法妥善處理執法中的矛盾和問題。要制定完善自由裁量權標準,推進執法行為規范化,對涉及安全生產方面的執法實行“零容忍”,加大執法力度,對占道經營等不涉及安全的實行“柔性執法”。要全面推廣“巡執分離”和“非現場執法”,充分利用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平臺、視頻監控設備、大數據共享等信息化手段發現違法問題,建立“前端及時發現+后端依法處置”銜接機制,提高執法效率,減少執法沖突。要制定“首違不罰”清單,對符合“首違不罰”情形的違法行為,運用說服教育、勸導示范、警示告誡、指導約談等柔性方式,鼓勵當事人主動糾錯、自我糾錯、消除或減輕社會危害。要強化服務意識,全面實施“721工作法”,落實《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湖北省優化營商環境辦法》等,防止趨利性、選擇性、關系性和過度執法,積極為經濟社會發展營造良好環境。
三、做好正面宣傳和輿情監測,樹立城管隊伍良好形象。要積極開展正面宣傳,講好城管人頂烈日、冒酷暑、斗風雪、戰內澇的感人故事,講好“口袋公園”建設、園林綠化、背街小巷整治、垃圾清掃和收運處理的美麗故事,講好窨井蓋整治、停車場建設、市容秩序維護、創新方式執法的便民故事等,提高群眾對城市管理工作的認可度、滿意度和參與城市管理的積極性、主動性。同時,要高度重視和做好網絡輿情工作。健全輿情監測機制,主動對各主流媒體、門戶網站等涉及城管執法的輿情進行常態化監測,既關注好的輿論報道,更關注負面輿情,完善處置辦法,按照社會影響程度實行分級管理。健全快速響應機制,發生重大負面輿情、重大突發事件的,立即啟動響應機制,盡快核實情況,及時主動回應社會媒體的問題疑問,做到實事求是,口徑一致,不遮遮掩掩,防范留下再次炒作空間。健全報告制度,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輿情,在處置同時要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在10小時內上報省廳城管部門。
四、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確保取得工作實效。要提高站位,抓緊動員部署。各地要統一思想認識,強化政治自覺和責任擔當,把當前做好城管執法工作作為重要的政治任務抓牢抓實,結合本地實際,認真制定工作計劃,突出工作重點,明確工作責任,主要領導靠前指揮,分管領導具體負責,有關部門協同落實,確保此項工作扎實有序推進。要突出重點,確保取得實效。堅持基層導向,此項工作要著力向基層延伸,把基層一線執法隊伍作為教育和整治重點,從嚴規范一線執法行為,聚焦問題短板和隱患苗頭,有針對性地開展工作,對各級通報督辦的執法中存在的問題、自查自糾發現的問題,及群眾舉報的問題線索等,要認真梳理,形成問題清單,邊查邊改、立行立改,同時舉一反三,深入剖析根源,從深層次上抓好整改落實。要加強指導監督,壓實工作責任。完善和落實層級監督機制,加強考核結果通報。9月底前,市、州城管執法部門要對所轄縣(市、區)城管執法隊伍建設情況和執法情況進行一次全覆蓋的檢查督導,并抽取一定比例的鄉鎮(街道)執法中心,縣(市、區)城管執法部門要對所轄鄉鎮(街道)執法中心進行全覆蓋檢查。省廳將于9月份至10月上旬對部分市、州和縣(市、區)工作落實情況進行抽查檢查。各市州城管部門于10月7日前將落實情況通過省級運管服平臺督查督辦模塊報省住建廳。
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2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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