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王某咨詢建設工程計價依據定額人工單價事宜的辦理情況
來信人:王某
來信時間:2021-09-22
主要訴求:省廳于2020年7月15日發布《關于調整我省現行建設工程計價依據定額人工單價的通知》(鄂建辦〔2020〕42號)中:“執行2018版各專業定額以外的定額,可參考本通知的調整幅度,按所執行定額的人工單價進行調整”。咨詢:實際仍執行2008版定額情況,如何參考《通知》(鄂建辦〔2020〕42號)中的這個調整幅度?具體該如何調整(最好能舉例說明,便于理解)?請明確是否在《關于調整我省現行建設工程計價依據定額人工單價的通知》(鄂建辦〔2012〕85號)基礎上進行調整?
承辦單位: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答復時間:2021-09-23
答復意見:鄂建辦[2020]42《關于調整湖北省建設工程計價依據的通知》(以下簡稱“42號”)中“執行2018版各專業定額以外的定額,可參考本通知的調整幅度,按所執行定額的人工單價進行調整。”其中的“幅度”指“42號”發布的人工單價相較18版定額人工單價的上調比例。執行2008版定額的,應在2008版定額人工單價的基礎上先執行鄂建文[2012]85號,再按此比例調整,且此比例僅為參考。舉例如下: 以普工為例,“42號”中普工人工單價為99元/工日,2018版定額中普工人工單價為92元/工日,則其上調比例為: (99-92)/92×100%=7.6% 2008版定額執行鄂建文[2012]85號的普工人工單價為56元/工日,則調整后的普工人工單價為: 56×(1+7.6%)=60.26元/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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