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徐某咨詢鄂建文【2006】28號事宜的辦理情況
來信人:徐某
來信時間:2022-07-06
主要訴求:咨詢1、當檢測企業首次申請資質或增加項目時,湖北省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實施細則鄂建文【2006】28號,文件規定“專業技術人員中從事某某檢測工作3年以上”的規定是否合理? 當企業想擴大經營,想增項時哪有從事該檢測工作3年的經歷?正是沒有才需要,例如,企業需增項建筑節能檢測項目,自身肯定沒有“專業技術人員中從事建筑節能檢測工作3年以上”的人員,怎么辦?作假影響企業的信譽,挖人員也有難度。 2、文件的附件一中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業務內容中有些星號參數已不適合了,能否更新?
承辦單位: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答復時間:2022-07-07
答復意見:《湖北省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實施細則》(鄂建文【2006】28號)相關要求,目前工作是結合2015年《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部令141號)實施,待部令修改后,會出臺后續實施細則。近期,即將發布《房屋市政工程質量檢測項目參數分類規范》地方標準,對參數進行分類整治,可作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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