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湖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第20230317號建議的答復
索 引 號 | 01104325X/2023-17447 | 分 類 | 城鄉建設(含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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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機構 | 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 發文日期 | 2023-07-18 |
效力狀態 | 有效 |
首先,非常感謝您對我省生活垃圾處理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您提出的相關建議對全面提升我省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理水平有著重要的指導意義。
一、我省生活垃圾分類處理工作情況
(一)強化頂層設計。省委省政府將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和分類工作納入流域規劃建設指標和2023年省政府十大民生工程。6月27日,在咸寧召開了全省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現場會,廳黨組書記、廳長劉豐雷同志對全省生活垃圾分類處理工作進行了全面動員部署。制定了城市和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指引,用圖片和順口溜的形式,指導基層結合共同締造推進城鄉生活垃圾分類處理工作。
(二)強化處理建設。全省建成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35座,日處理能力3.535萬噸,水泥窯協同處理廠16座,日處理能力0.86萬噸,焚燒處理能力達到4.39萬噸/天,城鄉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含水泥窯協同)占比達75%,市州城市基本實現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
(三)強化分類減量。全面開展生活垃圾分類示范社區、示范村創建工作,全省建成生活垃圾分類示范社區231個、示范村1025個,通過發揮典型引領作用,帶動全省2357個社區、19209個小區和8149個行政村、4.5萬個自然村開展了垃圾分類。住建部一季度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評估通報中,我省位居中部省份第一名。
二、相關建議落實情況
(一)關于將水泥窯協同處置納入住建部生活垃圾處理評價體系的建議。住建部印發《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省級統籌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評估辦法和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評估辦法的通知》,對地級及以上城市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評估,評估辦法中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率計算公式未包括水泥窯協同處置。經我廳多次請示協調,住建部相關司局同意在評估系統中將水泥窯協同處置按照焚燒處理進行評價,目前我省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置的地級城市十堰市、鄂州市生活垃圾處理在住建部生活垃圾分類評估信息系統中均被認可為焚燒處理,納入了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率計算范疇。
(二)關于推動水泥窯協同處置評價地方標準升級為國家標準的建議。2021年,我廳和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發布了湖北省地方標準《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評價標準》(DB42/T1673-2021),對規范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起到了重要的指導作用。我廳將會同省市場監管局,適時組織對該地方標準實施情況的評估,根據實際情況積極向國家標準委推薦立項“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評價”國家標準制定項目。
(三)關于對衍生燃料跨區域轉移進行豁免管理的建議。我廳聯合省生態環境廳將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和危險廢物經營單位納入環境重點監管單位清單,持續開展規范化環境管理評估和環境風險排查整治工作,及時發現并幫扶督導消除環境風險隱患,2022年,完成對4家水泥窯協同處置單位進行了現場檢查及考核評估,綜合評估結果均達標。對于跨區域轉移衍生燃料,運輸單位要做好運輸過程中環境管理,防止發生二次污染。
下一步,我廳將聯合省直相關部門,持續推進縣級地區建設焚燒處理設施,支持對沒有焚燒處理能力的縣級地區,在確保穩定處理的基礎上按相關政策要求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盡力爭取中央預算內資金支持,大力推廣資源綜合利用先進技術工藝和裝備,持續推動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技術創新攻關和項目改造,實現水泥窯無害化、資源化、規模化協同處理城市生活垃圾。
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3年7月18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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