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省政協十三屆二次會議第20240145號提案的答復
索 引 號 | 01104325X/2024-32491 | 分 類 | 城鄉建設(含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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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機構 | 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 發文日期 | 2024-08-20 |
效力狀態 | 有效 |
環境資源界:
貴單位提出的《關于加強城鄉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的建議》的提案收悉,現答復如下:
提案中就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提出的“加強宣傳引導、推動源頭減量、完善設施建設、落實保障措施”等建議針對性很強,對推進垃圾治理和垃圾分類工作很有幫助,通過采納提案建議,重點落實以下工作:
一、加強垃圾分類宣傳引導
深入開展美好環境與幸福生活共同締造活動,進一步發展壯大垃圾分類志愿者隊伍,完善志愿服務機制,健全志愿服務體系。一是加快完善垃圾分類志愿服務體系。推動各地組建專業垃圾分類志愿服務隊伍,構建“市、區、街、社”多級志愿服務體系。計劃9月底前,完成在全國垃圾分類志愿服務平臺登記工作,組織好垃圾分類“志愿百日行”活動,及時在平臺登記活動信息。二是積極組織開展垃圾分類宣傳活動。每年5月第四周作為垃圾分類宣傳周,發揮垃圾分類志愿者和分類達人作用,持續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垃圾分類志愿服務和宣傳活動,引導群眾積極踐行垃圾分類。三是推進垃圾分類宣傳教育基地建設。推動每個城市至少建設一個垃圾分類宣教基地或垃圾分類科普館,對居民定期開放,定期組織集體參觀活動,大力營造“垃圾分類就是新時尚”的濃厚社會氛圍。
二、推動生活垃圾源頭減量
配合發改、生態環境等部門,強化塑料污染治理,落實好酒店賓館不主動提供一次性用品措施,提高塑料能源化利用水平。在垃圾分類工作過程中,著重推進廢舊物資回收利用,減少垃圾焚燒或填埋量。一是重點建設可回收物自助交投點。2024年重點推進城區垃圾分類收集站點改造和可回收物智能回收箱設置,2025年6月底前,完成1萬個點位改造任務。二是可回收物采用“一袋式”回收。采用自助交投和上門回收相結合模式,落實有償回收,通過現金激勵,提高居民參與分類積極性,促進可回收物應分盡分、應收盡收。三是鼓勵采用收益分成模式, 形成良性循環。培育專業化公司負責可回收物的運營管理,統籌建立交投點、中轉站、分揀場(中心)三級體系,將可回收物細分至40類以上。部分收益用于垃圾分類宣傳督導、獎補物業等。四是抓好大件垃圾回收利用。完善大件垃圾堆放點,健全大件垃圾收運處理服務體系,打通群眾投放難的卡點堵點。
三、完善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
力爭在2025年6月底前,實現生活垃圾焚燒占比達到99%;廚余垃圾處理能力達到5500噸/日。一是推動處理方式轉型。按照“焚燒發電為主、水泥窯協同為輔、小型焚燒為補充、填埋為應急”模式,年底前建成十堰市、襄陽市武安、利川市、京山市、興山縣等焚燒發電廠,推動縣級地區焚燒處理設施區域共享,全省城市(含縣城)實現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二是做好小型設施建設試點。積極推進偏遠地區生活垃圾小型化焚燒設施建設試點,加強指標監測,探索運行模式,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治理經驗。三是完善廚余垃圾收處體系。各城市在做到餐廚垃圾全收集全處理的基礎上,結合餐廚處理設施或焚燒廠建設,進一步完善廚余垃圾收運處理體系,確保滿足廚余垃圾分類處理需求。四是補齊有害垃圾收集暫存轉運短板。居民小區、企事業單位每棟樓宇至少選擇1處人流量大、便于投放的場所設置1個有害垃圾小型專用收集箱。城區結合垃圾轉運站點改造,分片區建立有害垃圾集中暫存點。年底前,各地建立完善的有害垃圾收轉運體系。
四、做好環衛作業有關保障
一是落實好省級獎補政策。2024年省級財政安排1億元用于支持垃圾治理和垃圾分類工作,重點用于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設施升級改造,提高城區小區人居環境水平,增強居民獲得感。二是利用好國家支持政策。充分利用新一輪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政策,武漢市以區為單位、其他城市全城一體、縣市統籌城鄉謀劃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轉運設備更新改造項目,積極爭取國家長期國債和中央預算內資金支持。力爭年底前,全省爭取國家長期國債和中央預算內資金支持項目力爭達到15個,資金達到10億元。三是推進環衛工人權保障。聯合省財政廳、人社廳在今年啟動提高環衛工人權益保護研究工作,進一步加強環衛工人權益保護,提高一線環衛工人待遇。
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4年8月20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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