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蹤審計情況
索 引 號 | 01104325X/2020-133530 | 分 類 | 審計;城鄉建設(含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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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機構 | 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 發文日期 | 2018-08-21 |
文 號 | 無 | 效力狀態 | 有效 |
組織對16個市縣保障性安居工程進行了跟蹤審計,重點關注了這些市縣自保障房政策實施以來歷年目標任務完成及項目績效情況。審計結果表明:各地各部門通過開展安居工程財政資金績效評估考核,大力推進項目建設,在改善困難群眾居住條件、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拉動投資和消費需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1.目標任務完成歷年累計尚有缺口。自實施保障房政策以來,有15個市縣未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類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標任務。截至2017年底,上級下達15個市縣目標任務47.93萬套(戶),地方上報完成48.89萬套(戶);經審計核實,實際完成43.24萬套(戶),尚有缺口4.69萬套(戶),占下達任務的9.78%;其中缺口主要集中在城市棚戶區改造項目,共涉及3.48萬套(戶)、占總缺口數的74%。?
2.部分專項資金被用于非保障性項目或滯留未用。10個市縣改變專項資金用途4.98億元,用于了市政工程、鄉村環境整治、土地出讓金及稅費返還、平衡財政預算或出借給其他公共建設項目;14個市縣因拆遷難度大、工程進度緩慢等原因,導致19.36億元專項資金滯留財政或建設單位。?
3.保障性住房分配、使用和后續管理不夠規范。15個市縣職能部門審核把關不嚴,導致842戶不符合條件家庭享受住房保障待遇;9個市縣將718套保障房改變用途,用于周轉安置、辦公等;3個市縣降低農村危房改造對象補助標準,少發放2633戶補助資金990.17萬元;6個市縣6403套政企(私營)共建的公(廉)租房,未按照“誰投資、誰所有”的規定明確產權,涉及財政補助資金1.09億元;3個市縣無依據收取公(廉)租房保證金等206.6萬元;12個市縣因項目規劃選址偏遠、設計不合理、配套設施不全、交通不便、供需不匹配、缺少物業管理等原因,閑置保障房10087套。?
4.少數地方和個別公職人員違紀違規。9個市縣存在未公開招標、虛假招標、肢解發包、違法轉分包等問題,涉及合同金額2.86億元;個別市縣將上級補助資金以返還開發商土地出讓金及稅費名義撥至個人賬戶1 255.43萬元,部分民營企業違規享受招商引資政策優惠755.36萬元,少數鄉鎮干部涉嫌利用職權侵吞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10.8萬元。?
審計指出問題后,相關部門單位已下撥滯留資金5.2億元、歸還原渠道1.98億元、上繳財政755.36萬元。
說明:本情況來源為湖北省審計廳廳長周德剛2018年7月23日在湖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上作的《關于2017年度省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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