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蹤審計整改情況
索 引 號 | 01104325X/2020-133534 | 分 類 | 審計;城鄉建設(含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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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機構 | 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 發文日期 | 2018-01-10 |
文 號 | 無 | 效力狀態 | 有效 |
省住建廳對保障性安居工程審計查出問題組織開展了全省住建領域專項督辦,對照問題清單逐一“銷號”。
(1)關于安居工程資金籌集及管理不到位的問題。12個市縣已按規定將土地出讓凈收益1.1億元安排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8個市縣已將增值收益5323.7萬元納入保障房專戶管理,5個市縣已向建設單位退還應減免的稅費2267.9萬元。?
(2)關于違規使用保障性安居工程專項資金2.46億元的問題。4個市縣已將違規獲取的財政專項資金672.74萬元通過上繳財政、納入專戶、歸還原渠道的方式全部整改到位;20個市縣已通過退還財政、調整預算等方式收回被擠占資金1.97億元,其余0.42億元正在追繳中。?
(3)關于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不夠規范的問題。各地住建部門加大人員身份、工資保障、車輛登記等橫向數據的比對分析力度,已整改3302戶,清退違規享受保障房1796套,通過上繳財政、納入專戶等方式追繳違規領取的補貼1308.18萬元;其他違規享受住房保障待遇的問題,正在通過取消、停止保障資格和保障待遇、更新調整保障對象信息等方式進行整改;對保障對象拒不配合的,向法院起訴強制清退。?
(4)關于招投標程序落實不嚴格的問題。各地及時對手續不全先開工、未依法履行招投標程序、虛假招標、違法分包的問題進行了清理和處罰,督促主管部門盡快完善建設施工手續,規范招投標程序,針對部分項目開工建設的實際,已責成有關地方主管部門加強監管,督促建設單位加強內部控制。荊州市沙市區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約談,丹江口市招標局對所涉項目管理建設方進行了處罰。
說明:本情況來源為湖北省審計廳廳長周德剛2017年11月27日在湖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上作的《關于2016年度省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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