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2020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審計結果
索 引 號 | 01104325X/2022-05282 | 分 類 | 城鄉建設(含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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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機構 | 湖北省審計廳 | 發文日期 | 2021-10-12 |
文 號 | 無 | 效力狀態 | 有效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湖北省審計廳派出審計組,自2021年5月11日至5月30日,對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2020年度預算執行情況進行了就地審計,并延伸調查了湖北省建筑科技與建筑節能辦公室等所屬單位。現將審計結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和審計評價
2020年,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本級預算收入0.8億元,實際收入0.85億元;預算支出0.8億元,實際支出0.76億元;年末結轉和結余883.24萬元。
審計結果表明,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緊緊圍繞國家和省重大戰略部署,認真做好2020年部門預算管理的各項工作,嚴格落實壓減一般性支出要求,在項目支出預算安排上,突出了住建工作重點,較好推動了全省住建事業的發展。廳本級及本次審計的所屬單位2020年度預算收支遵守了預算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符合會計法及有關財會制度規定。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部門預算編制與執行存在的主要問題。
1.2020年,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及所屬湖北城市建設職業技術學院預算編制不夠完整,未將日常使用的電信網絡專線服務費支出編入年初預算129.95萬元;未將收取水電費收入編制年初預算189.67萬元。
2.2020年,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本級及所屬湖北城市建設職業技術學院編制的2個項目經費無測算明細和測算依據,涉及金額1271.73萬元;1個項目支出未細化列入相應的經濟分類科目,涉及金額603.68萬元。
3.2020年,所屬省建筑科技與建筑節能辦公室編制的辦公設備購置費、物業管理費項目預算過大,36.95萬元預算經費未使用;虛列勞務費支出將資金轉給勞務公司34萬元,截至2020年底,結余在勞務公司資金45.47萬元;編制“三公”經費預算5.3萬元,較2019年“三公”經費預算5.22萬元增加0.08萬元,“三公”經費預算未按要求壓縮3%。
4.2020年,所屬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總站編制的建設市場管理與監督管理工作經費項目中,物業管理費等8個子項支出超預算26.83萬元。
(二 )部門項目績效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
1.2020年,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本級及所屬省住房保障局、省建筑科技與建筑節能辦公室、省建筑事業發展中心、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總站、省城鄉建設發展中心、省建設工程標準定額管理總站、湖北城市建設職業技術學院等7個單位,有10個項目績效產出指標編制不規范,存在數量指標無數字,大額差旅、勞務、委托業務費等事項未設定產出指標,將全省目標值設定為單位項目績效指標值問題。
2.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2019年鄉鎮生活污水治理獎補資金和城鄉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以獎代補資金2個項目績效產出指標編制不到位,存在數量指標無數字,產出指標值不具體不明確問題。
3.2020年,所屬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總站、省建筑科技與建筑節能辦公室有2個項目工作未開展,涉及資金54.5萬元。
(三)其他方面問題。
1.2020年,所屬省建設信息中心、省建設工程標準定額管理總站、省建設工程質量檢測與安全監督管理總站、湖北城市建設職業技術學院國庫支付憑證和會計核算憑證中,摘要過于簡單,不能反映經濟事項,涉及憑證89條、金額1530.63萬元。
2.2020年,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本級及所屬的7個單位國庫支付和會計核算不夠準確、規范,有106筆國庫支付經濟分類與會計核算經濟分類不一致,涉及金額2670.39萬元;將水電費收入在其他應付款科目核算,涉及金額141.3萬元。
3.截至2020年,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本級非稅收入未及時上繳財政9.7萬元。
三、審計處理意見及建議
對本次審計發現的問題,湖北省審計廳已依法出具審計報告,并提出規范部門預算編制、加強預算執行和績效管理、規范財務核算等建議。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對審計指出的問題,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高度重視,采取有效措施積極整改,省建筑科技與建筑節能辦公室已收回資金45.47萬元,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本級已上繳財政資金0.1萬元;并制定相應整改措施,加強業務培訓,科學編制項目預算,嚴格預算執行,規范財務核算,提高項目績效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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