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查事項清單】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隨機抽查事項清單(2021年版)
索 引 號 | 01104325X/2019-05173 | 分 類 | 城鄉建設(含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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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機構 | 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 發文日期 | 2021-04-16 |
文 號 | 無 | 效力狀態 | 有效 |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和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的決策部署,進一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公布省級隨機抽查事項清單的通知》(鄂政辦發〔2016〕106號),現將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公布。
編號 | 抽查事項名稱 | 抽查依據 | 抽查主體 | 抽查對象 | 抽查比例(不高于) | 抽查頻次 | 抽查方式 | 抽查內容 |
1 | 對建設工程勘察、設計企業和人員的監督檢查 |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93號發布,2015年6月12日國務院令第662號修訂)第三十一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湖北省建筑市場管理條例》(省人大常委會公告第108號,2010年7月30日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修訂)第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建筑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并可以依法委托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機構具體實施建筑市場監督管理。 《建設工程勘察質量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15號發布,2007年11月22日建設部令163號修訂)第四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建設工程勘察質量實施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有關專業建設工程勘察質量的監督管理。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60號)第四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建設工程勘察、工程設計資質的統一監督管理。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交通、水利、信息產業等有關部門配合同級建設主管部門實施本行政區域內相應行業的建設工程勘察、工程設計資質管理工作。 | 省住建廳 |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企業和人員(市場主體) | 20% | 2次/年 | 實地檢查、書面檢查 | 1、本省企業的法人資格、技術人員、技術裝備、管理制度和資金等現狀是否符合已取得資質的條件;2、省外企業執行企業和項目信息登記的情況,省外企業在省內勘察設計項目中的市場行為和專業技術人員的配備和資格情況;3、工程勘察、設計是否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是否有超越資質或無資質承攬業務等情況,從業人員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情況;4、工程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成果是否符合國家和地方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是否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工程建設其他標準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定等。 |
2 | 對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審查機構和人員的監督檢查 |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79號)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建設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93號發布,2015年6月12日國務院令第662號修訂)第三十一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建設工程勘察質量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15號發布,2007年11月22日建設部令163號修訂)第十八條? 工程勘察文件應當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以下簡稱工程勘察質量監督部門)審查。工程勘察質量監督部門可以委托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機構(以下簡稱審查機構)對工程勘察文件進行審查。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管理辦法》(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13號)第二十二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對審查機構報告的建設單位、勘察設計企業、注冊執業人員的違法違規行為,應當依法進行查處。 | 省住建廳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審查機構和人員(市場主體) | 60% | 2次/年 | 實地檢查、書面檢查 | 1、本省施工圖審查機構的法人資格、技術人員、技術裝備、管理制度和資金等現狀是否符合已取得的資格條件;2、省外施工圖審查機構執行機構和項目信息登記的情況,省外機構在省內施工圖審查業務中的市場行為和專業技術人員的配備和資格情況;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施工圖審查行為是否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是否有超越資格或無資格承攬業務等情況,從業人員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情況;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審查成果是否符合國家和地方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是否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工程建設其他標準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定等。 |
3 | 對工程監理企業和人員的監督檢查 | 《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58號)第四條??……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的統一監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交通、水利、信息產業等有關部門配合同級建設主管部門實施相關資質類別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的監督管理工作。 《注冊監理工程師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47號)第四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注冊監理工程師的注冊、執業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湖北省建設工程監理管理辦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23號)第三條??…… 省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省建設工程監理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 | 省住建廳 | 工程監理企業和人員(市場主體) | 20% | 2次/年 | 實地檢查、書面檢查 | 1、本省企業的法人資格、技術人員、技術裝備、管理制度和資金等現狀是否符合已取得資質的條件;2、省外企業執行企業和項目信息登記的情況,省外企業在省內工程監理項目中的市場行為和專業技術人員的配備和資格情況;3、建設工程監理是否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是否有超越資質或無資質承攬業務等情況,從業人員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情況;4、工程建設項目的監理相關建設工程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質量終身責任制執行情況,項目監理機構和人員履職情況。 |
4 | 對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及其執業人員監督檢查 | 《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49號)第六條??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的監督管理工作。 《注冊造價工程師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50號)第四條??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注冊造價工程師的注冊、執業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 省住建廳 | 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和執業人員(市場主體) | 50% | 1次/年 | 實地檢查、書面檢查 | 1、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達標情況;2、工程造價咨詢企業遵守法律、法規和《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管理辦法》及執業規程規定情況;3、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執業人員遵守法律、法規和《注冊造價工程師管理辦法》及工程造價計價標準和計價辦法情況。 |
5 | 對房地產開發經營活動的監督檢查 | 《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2011年1月8日國務院令第588號修正)第四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房地產開發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2001年4月4日建設部令第88號)第五條??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商品房的銷售管理工作。 | 省住建廳 | 房地產開發企業(市場主體) | 0.50% | 1次/年 | 實地檢查、書面檢查、網絡巡查 | 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城市規劃內國有土地上進行房屋建設并轉讓房地產開發項目或者銷售、出租商品房等行為。 |
6 | 對房地產估價活動監督檢查 | 《房地產估價機構管理辦法》(2005年建設部令第142號,2013年住建部令第14號修正)第三十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對房地產估價機構和分支機構的設立、估價業務及執行房地產估價規范和標準的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 省住建廳 | 房地產估價機構(市場主體) | 100% | 1次/年 | 實地檢查、書面檢查、網絡巡查 | 房地產估價機構開展房地產評估業務及執行房地產估價規范和標準的情況。 |
7 | 對房地產經紀活動的監督檢查 | 《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2011年住建部、國家發改委、人社部令第8號)第二十八條? 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價格主管部門應當通過現場巡查、合同抽查、投訴受理等方式,采取約談、記入信訪檔案、媒體曝光等措施,對房地產經紀機構和房地產經紀人員進行監督。 | 省住建廳 | 房地產經紀機構(市場主體) | 1% | 1次/年 | 實地檢查、書面檢查、網絡巡查 | 房地產經紀機構和房地產經紀人員向委托人提供房地產居間、代理等服務并收取傭金等經紀行為。 |
8 | 對物業服務和管理活動的監督檢查 | 《物業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79號)第五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湖北省物業服務和管理條例》(省人大常委會公告第200號)第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物業服務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 省住建廳 | 全省物業服務企業(市場主體) | 1% | 1次/年 | 實地檢查、書面檢查、網絡巡查 | 1、物業服務企業及其從業人員是否對服務房屋及其配套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和管理。2、維護物業區域內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等行為。 |
9 | 對建筑工人培訓的監督檢查 | 《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決定》(國發[2014]19號) (二十七)加強對政府及有關部門履行發展職業教育職責的督導;要落實督導報告公布制度,將督導報告作為對被督導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考核獎懲的重要依據。完善職業教育質量評價制度,定期開展職業院校辦學水平和專業教學情況評估,實施職業教育質量年度報告制度。注重發揮行業、用人單位作用,積極支持第三方機構開展評估。 《關于加強建筑工人職業培訓工作的指導意見》(建人〔2015〕43號)??四、重點任務?(一)明確工作職責。~~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制定本地區建筑工人職業培訓工作的配套措施辦法,指導并監督管理本地區建筑工人職業培訓工作。 | 省住建廳 | 培訓考核機構(市場主體) | 75% | 1-2次/年 | 實地檢查 | 1、培訓考核機構日常教學情況,定期對其進行評。2實行動態的認定退出管理工作機制。3、對培訓單位的教學質量進行評估。 |
10 | 對燃氣經營企業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 | 《安全生產法》第六十二條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依法開展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對生產經營單位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湖北省燃氣管理條例》(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72號)第二十五條? 第一款 燃氣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燃氣經營企業的監督管理,對其產品和服務質量、安全生產等定期進行檢查和評價;并將檢查和評價結果予以公布。 | 省住建廳 | 城鎮燃氣經營企業(市場主體) | 3% | 1-2次/年 | 實地檢查、書面檢查 | 1、設施設備運行管理情況是否達標。2、安全管理體制機制是否健全。3、是否存在燃氣安全隱患等 |
11 | 對已建成運行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運營狀況和處理效果監督檢查 | 《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1992年國務院令第101號,2011年1月8修訂)第四條第2款? 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2007年建設部令第157號)第五條?? ……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 | 省住建廳 | 全省城市生活垃圾衛生處理設施及運營企業(市場主體) | 20% | 1次/年 | 實地檢查 | 1、填埋場垃圾計量檢驗、作業及作業區覆蓋、填埋氣體收集處理、污水收集處理、監測檢測、安全管理、資料管理等;2.焚燒廠的垃圾接收、工藝控制、運行管理、焚燒管理、余熱利用、殘渣收運、煙氣凈化、環境控制、安全生產等。 |
12 | 對建筑業企業的監督檢查 | 《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第22號令)第二十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規定,加強對企業取得建筑業企業資質后是否滿足資質標準和市場行為的監督管理。 | 省住建廳 | 取得建筑業企業資質的企業(市場主體) | 20% | 1次/年 | 現場檢查、書面檢查 | 1、營業執照、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上年度或當期財務報表、企業主要人員的身份證和職稱證書(崗位證書或技能等級鑒定證書)以及社保證明。2、標準中明確要求的辦公場所證明、廠房證明或機械設備購置發票 |
13 | 對新型墻體材料認定產品的監督檢查 | 《湖北省民用建筑節能條例》(2009年3月26日湖北省第十一屆人大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第五條??縣級以上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建筑節能的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建筑節能的相關管理工作。 《湖北省推廣應用新型墻體材料管理規定》(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137號)第十九條 各級墻體材料革新辦公室和財政、審計主管部門要定期檢查專項用費的征收、留存、劃繳以及管理、使用情況,切實加強對專項用費的監督管理。 《湖北省新型墻體材料認定管理辦法》(鄂墻辦〔2010〕12號)??本辦法所稱的新型墻體材料認定,是指根據國家和省有關產業政策與技術標準,對墻體材料的類別品種、產品性能、生產規模、工藝裝備和質量管理等方面進行審核,認定其是否屬于新型墻體材料的活動。 | 省住建廳 | 新建、生產、銷售、使用粘土磚行為的企業、個人及經認定的新型墻體材料企業(市場主體) | 10% | 不少于1次/年 | 實地檢查 | 1、是否存在違規新建、生產、銷售、使用粘土磚的違法行為。2、是否符合湖北省新型墻體材料產品認定規定要求 |
14 | 對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的監督檢查 | 《湖北省民用建筑節能條例》(2009年3月26日湖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9次會議通過)第三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前款規定以外的非煤礦礦山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并接受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綠色建筑行動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3〕1號)?(七)加強監督檢查。將綠色建筑行動執行情況納入國務院節能減排檢查和建設領域檢查內容,開展綠色建筑行動專項督查,嚴肅查處違規建設高耗能建筑、違反工程建設標準、建筑材料不達標、不按規定公示性能指標、違反供熱計量價格和收費辦法等行為。 | 省住建廳 | 工程項目相關各方主體(市場主體) | 10% | 不少于1次/年 | 實地檢查、書面檢查 | 工程實體項目參建各方主體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建筑節能、綠色建筑法律、法規以及標準規范情況 |
15 | 對建筑施工企業教育培訓考核情況的監督檢查 | 《湖北省安全生產條例》(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2006第五十六號)?第十九條??……礦山、建筑施工單位和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經過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具備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者法律、法規規定的有關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職。 《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管理規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17號)第四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安管人員”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督管理。 《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管理規定》(建質[2008]75號)第五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的監督管理工作。 | 省住建廳 | 全省在建項目工地、建筑施工企業(市場主體) | 10% | 不少于2次/年 | 實地檢查、書面檢查 | 對“安管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的考核機構進行教育培訓、人員考核、履行職責等情況 |
16 | 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 | 《建筑法》第四十三條?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建筑安全生產的管理,并依法接受勞動行政主管部門對建筑安全生產的指導和監督。 《安全生產法》第九條? 國務院有關部門依照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對有關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依照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對有關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97號)第四條? 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負責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前款規定以外的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并接受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93號)第四十條?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全國的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 | 省住建廳 | 全省在建項目工程項目、建筑施工企業(市場主體) | 10% | 不少于2次/年 | 實地檢查、書面檢查 | 1、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條件;2、工程建設責任主體履行安全生產職責情況;3、工程建設責任主體執行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及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情況;4、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開展情況;5、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情況;6、建筑施工揚塵防治情況。 |
17 | 對建設工程質量的監督檢查 |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79號)第四十六條? 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可以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委托的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具體實施。 第四十七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有關建設工程質量的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第四十八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時,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5號)第三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 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具體工作可以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委托所屬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以下簡稱監督機構)實施。 | 省住建廳 | 全省在建? 項目建筑工程項目(市場主體) | 10% | 不少于2次/年 | 實地檢查、書面檢查 | 1、執行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情況;2、涉及工程主體結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實體質量;3、工程質量責任主體和質量檢測等單位的工程質量行為;4、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的質量;5、對工程竣工驗收進行監督;6、組織或者參與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7、定期對本地區工程質量狀況進行統計分析;8、依法對違法違規行為實施處罰。 |
18 | 對工程質量檢測機構的監督檢查 | 《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建設部令2005年第141號) 第三條? 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對全國質量檢測活動實施監督管理,并負責制定檢測機構資質標準。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的質量檢測活動實施監督管理,并負責檢測機構的資質審批。市、縣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的質量檢測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 省住建廳 | 全省區域內從事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活動的檢測機構(市場主體) | 10% | 不少于2次/年 | 實地檢查、書面檢查 | 1、檢測機構技術條件是否具備;2、檢測機構的市場行為是否規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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