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高溫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和揚塵防治專項督查情況
索 引 號 | 01104325X/2020-133583 | 分 類 | 政務督查;城鄉建設(含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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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機構 | 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 發文日期 | 2019-08-02 |
文 號 | 無 | 效力狀態 | 有效 |
根據《關于開展高溫汛期安全生產和建筑施工揚塵防治專項督查的通知》要求,7月23日至27日,我廳成立兩個督查組,對恩施、荊州、潛江、黃石、咸寧等5個地區進行了專項督查。
一、基本情況
督查組對各地落實高溫汛期各項安全生產措施情況,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揚塵防治推進情況進行了檢查。督查組共檢查在建工程項目36個,對問題突出和隱患較為嚴重的工程項目現場進行了查處,共下達執法建議書5份,限期整改通知書3份。
二、主要問題
(一)揚塵防治“六化”措施落實不到位。部分地區未按照省廳的統一部署開展建筑施工揚塵防治工作,縣(市)區建筑施工揚塵防治工作推進緩慢。部分項目的圍擋設置、降塵噴淋、車輛沖洗、道路硬化、裸土覆蓋、垃圾轉運等“六化”措施缺失或損壞嚴重。
(二)深基坑安全管理不到位。部分深基坑項目存在未按基坑支護設計圖紙實施施工,未按規定編制并審核危大工程專項方案,基坑監測不規范等問題。
(三)危大工程安全管理不到位。部分項目存在高支模工程未按專項施工方案施工,沒有使用合格構配件,沒有使用標準模板支撐系統等問題。部分項目存在特種作業人員持假證上崗、起重機械維護保養記錄不真實現象;部分地區沒有建立危大工程專家庫,部分項目專家論證程序不符合要求。
三、工作要求
(一)認真整改落實。各地住建部門對督查組發現的問題和隱患,要督促參建單位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整改措施,并及時組織復查驗收,確保安全隱患及時消除。
(二)嚴格監督執法。對下達執法建議書的項目,項目所在地住建部門要依法依規從嚴從速進行查處。
(三)嚴格危大工程管理。各地住建部門要根據住建部《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住建部第37號令)的相關要求,進一步強化危大工程管理,建立并公布危大工程專家庫,并加強對專家的監督管理。
(四)及時報送整改材料。各受檢地區應于2019年8月10日前,將本次督查所發現問題和隱患(包括限期整改和檢查表中所列問題和隱患)的書面整改資料,以及實施處罰情況逐級上報至廳安委會辦公室。
附件:2019年高溫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和揚塵防治專項督查發現問題匯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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