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4年第四批星級綠色建筑標識(預)評價項目的公告
根據《綠色建筑標識管理辦法》(建標規〔2021〕1號)、《綠色建筑評價標準》(GB/T50378-2019),及省住建廳《綠色建筑標識認定管理實施細則(試行)》(鄂建設規〔2022〕3號)、《關于做好綠色建筑標識認定工作的通知》(〔2023〕788號)要求,經湖北省綠色建筑評價標識專家委員會專家評審,“新建湖北鄂州民用機場轉運中心工程-綜合業務樓”“新建湖北鄂州民用機場順豐航空基地(二期)宿舍樓工程”等2個項目通過審查,并完成公示,獲得湖北省綠色建筑(預)評價標識(見附件)。
附件:2024年第四批星級綠色建筑標識(預)評價項目
湖北省建設科技與建筑節能辦公室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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