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0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
鄂人社考〔2020〕22號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省直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
根據原建設部、人事部《關于印發〈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建房〔1995〕147號)、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辦公室《關于2020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房執考辦發〔2020〕1號)文件精神,為做好我省2020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設置
房地產估價師考試設《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4個科目。應試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能取得資格證書。
二、報名事項
考試報名采取屬地化管理,現工作地或戶籍所在地為湖北省的報考人員方可在湖北省內報名參加考試。
(一)報名要求。
凡符合原建設部、人事部《關于印發〈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建房〔1995〕147號)規定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
(二)資格審核。
各地住建或人社部門負責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核。
三、考試大綱
各科目考試范圍及對考生應掌握知識的具體要求,請查閱《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
四、答題注意事項
1.應試人員應試時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試卷和答題卡(紙),防止他人抄襲造成雷同答卷,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處理。
2.《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以填涂答題卡的方式作答;《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兩科目以填涂答題卡和在答題紙上作答相結合的方式作答;《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科目為開卷考試,在答題紙上作答,考生可攜帶紙質資料,僅限自用,不得與其他考生交換使用。
應試人員應試時須攜帶黑色墨水筆(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除《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外,其它3個科目還須攜帶無聲無文本編輯存儲功能的計算器。在各科目考試中為考生統一提供草稿紙,考后收回。
五、考務日程安排
(一)網上報名時間。
2020年9月5日9:00—9月13日20:00。
(二)網上注冊核驗時間。
2020年9月5日9:00—9月14日17:00。
(三)現場人工核驗和資格審核時間。
2020年9月10日—14日(工作日)
9:00—11:30,14:30—17:00。
(四)網上繳費時間。????
2020年9月5日9:00—9月15日18:00。
(五)網上準考證打印時間。
2020年10月12日9:00—10月18日14:00。
準考證打印網址:www.hbsrsksy.cn(湖北省人事考試網)
(六)考試時間。
六、考區設置
應試人員必須同時持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件原件(須與報名時證件一致)方可參加考試。
為更好地在疫情防控工作常態化下開展考試,2020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考區設置將根據國家有關文件及報名情況確定考區。如遇疫情防控等級變化等不可控因素影響,會根據有關部門要求取消或推遲考試,敬請廣大考生慎重報考。
七、考試收費標準
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改革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鄂價費〔2015〕139號)和《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湖北省部分人事考試項目收費標準的通知》(鄂人社函〔2016〕238號)規定,《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3個科目65元/人·科,《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科目69元/人·科,報名費15元/人。
八、違紀違規處理
加強管理,對凡不符合報考條件,提供虛假證明材料報名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應試人員,根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有關規定,由證書簽發機構宣布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并將其違紀違規行為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
考試將采用“大規模考試中選擇題抄襲作弊的考生甄別和考場監測技術”,在考試結束后對答卷進行雷同檢測和認定,認定為雷同試卷或發現報名、考試中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將依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進行處理。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九)》規定的,將追究其法律責任。違紀人員信息將在湖北省人事考試網公布,對嚴重、特別嚴重違紀的違紀考生將通報考生單位,黨員考試違紀的按《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相關規定處理。
九、疫情防控與考試安全
在考試組織實施各環節,各地要堅決貫徹落實中央關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決策部署,認真遵守當地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規定,落實責任,積極應對。要與當地衛生健康、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門密切協同,確保應試人員、考試工作人員在考試各環節中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確保疫情防控常態化期間考試報名及組織實施安全、平穩、順利。
各級人事考試機構不指定任何培訓,并與任何培訓機構無合作關系。
各地人社、住建部門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確保考試安全順利實施。
附件:報考注意事項
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0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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