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注冊建筑師職業實踐登記手冊
內容說明
一、本手冊為一級注冊建筑師職業實踐登記使用,并作為申請參加一級注冊建筑師考試人員的資格審核依據,必須真實記錄。
二、表中內容必須由申請人、指導人填寫(指導人須具備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指導人對申請人完成的每項職業實踐內容給予評價后,應簽名并加蓋執業印章。
三、申請人在職業實踐期內,完成一級注冊建筑師建筑設計實踐應不少于700個單元(每單元相當于8個工作小時)。
四、經過評估合格的學校,取得建筑學碩士學位的申請人,可相當于已取得250單元職業實踐;取得建筑學博士學位的申請人,可相當于已取得470單元職業實踐。其它時間可取得第一、第二、第三類別中的任何項。
五、未經評估合格的學校的大學畢業生及其它相關專業人員,在參加考試前實踐總年限應滿足報考條件要求,同時不得少于本標準所要求的實踐單元。
六、《職業實踐登記手冊》由全國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統一樣式。職業實踐期內如有工作調整,應主動向新聘單位備案,另行確定指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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