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建筑節能工作檢查通報
索 引 號 | 01104325X/2022-04076 | 分 類 | 城鄉建設(含住房) |
---|---|---|---|
發布機構 | 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 成文日期 | 2022-02-07 |
文 號 | 廳頭〔2022〕193號 | 效力狀態 | 有效 |
文件名稱 | 2021年度建筑節能工作檢查通報 | 發布日期 | 2022-02-08 |
根據《省住建廳辦公室關于開展2021年度住建領域重點工作綜合督查的通知》要求,為促進年度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發展工作有效落實,在各地開展自查的基礎上,省住建廳于2021年12月中下旬組織專家對全省建筑節能及綠色建筑發展工作進行了檢查,現將檢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根據省住建廳關于建筑節能檢查的相關要求,此次檢查采取“雙隨機”的方式,將文件、工作記錄查閱與現場檢查相結合,對全省17個地級市12個縣(市、區)建筑節能設計、綠色建筑及節能施工等工作進行檢查。檢查以在建項目為依托,由第三方組織專家團隊提供技術支撐,共抽查項目63個(居住項目43個、公建項目20個),其中綠色建筑項目30個。針對此次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共下發責令限期整改通知書3份,執法建議書4份。
二、好的方面
(一)落實省廳相關文件情況較好。全省各地積極開展綠色建筑創建行動,會同相關部門制定印發了實施方案,出臺了相關推進措施,推進創建行動有序開展。按照《關于加強和完善綠色建筑和節能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建函〔2020〕62號)等文件要求,全省城鎮新建建筑全面執行我省低能耗標準和綠色建筑標準,新建建筑節能率不斷得到提升,綠色建筑發展取得明顯成效。荊州市在石首打造超低能耗產業示范區,全省首個超低能耗住宅小區在石首市落地建造。襄陽、黃岡、荊門等市鼓勵引導可再生能源應用項目選擇應用光伏屋頂發電、太陽能路燈工程等,支持太陽能、地熱能等可再生能源一體化、多元化、規模化應用發展。
(二)監督管理工作得到加強。各地認真貫徹執行《湖北省民用建筑節能條例》,加強對各責任主體履職情況進行檢查。按照省廳的統一布置,各市州對所屬縣(市)均進行了建筑節能工作抽查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通報,并督促整改。隨州市不斷優化建筑節能過程管理模式,在項目開工前,組織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開展綠色建筑施工技術交底;在項目施工過程中,對關鍵部位施工質量和節能建材實行現場檢測;在項目竣工后,組織專家參與工程驗收,較好落實了事前把關、事中督查、事后監管的閉合式管理制度。
(三)主動謀劃推進工作落實。武漢、咸寧等市積極籌劃“十四五”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發展工作,編制了發展規劃,對重點工作進行了研究,明確不同時期綠色建筑發展的總體目標和工作思路。黃石市積極推廣綠色建材應用,要求各類試點示范工程和綠色建筑項目,必須使用兩種以上星級綠色建材產品。宜昌、荊門市因地制宜大力推廣磷石膏建材的利用,以磷石膏為主要原料的輕質隔墻板、砌塊、抹灰砂漿等產品已在多個項目中推廣應用。
三、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執行文件政策、技術標準不嚴格。一是少數大型公共建筑和政府投資的項目未強制執行綠色建筑標準;二是部分地區沒有按《關于加強和完善建筑節能和節能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填報“居住(公共)建筑節能設計審查信息表”,對在建項目的基本情況不清楚;三是少數項目執行綠色建筑標準不一致,部分專業存在標準混用的現象;四是部分項目對綠色建筑量化指標未進行計算分析,直接評判分值,還有的項目存在計算書中的技術指標和圖紙中的技術指標不一致的現象。
(二)設計單位對節能專項設計不重視。一是保溫材料導熱系數取值,設計人員不依據新的標準取值,而是采用軟件、舊標準里面的數據,還有的按生產廠家提供的檢測報告進行取值等。二是居住建筑分戶墻平均傳熱系數、窗墻比計算不正確,沒有嚴格執行《低能耗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地標的要求。三是大多數項目太陽能熱水系統未進行一體化設計,設計單位為應付審查,簡單的將太陽能集熱板掛在陽臺欄桿上,沒有對水箱的設置以及電源、管線進行一體化設計,造成用戶后期無法正常使用。四是居住建筑外墻外保溫設計,設計單位僅對項目的節能進行熱工計算,沒有對保溫系統的安全連接進行設計,保溫系統的性能指標、組成保溫系統材料的性能指標均未在設計藍圖中交代,沒有從設計源頭把好外墻保溫工程質量關口。
(三)節能施工過程質量管控不嚴。一是節能施工專項方案、監理細則編制不合理,針對性、指導性不強,影響工程質量,降低節能性能。二是材料進場驗收把關不嚴,記錄不完全。三是監理單位履職不力,無熱橋處理的文字記錄和必要的影像資料;隱蔽驗收過于簡單;施工過程中不能進行持續旁站等。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是要抓好檢查問題整改。各地要針對檢查中發現的突出問題,舉一反三對轄區內的在建項目進行專項檢查,對違規違法行為進行嚴肅處理,對情況嚴重的單位和個人,同步實施信用懲戒。
二是要強化過程監管。各地要協調相關部門對綠色建筑監管從規劃、立項、建造、竣工驗收、使用維護等方面進行監管。對施工單位嚴格按圖施工、要求監理單位應在監理方案中明確綠色建筑相關內容,對綠建施工全過程嚴格監督。參建各方主體單位應嚴格按照綠色建筑設計與工程驗收標準進行項目驗收。
三是進一步加強技術標準宣貫與政策法規培訓。各地要結合新出臺的相關政策措施和標準規范,研究年度宣傳培訓計劃,切實加強對從業人員的技術培訓,提升專業技術能力水平。同時要進一步強化建設工程參建各方主體責任,增強法律意識、責任意識和質量安全意識。
附件:典型案例
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2年2月7日
(此件公開發布)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