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我省第二批智能建造試點企業和項目申報及第一批試點企業和項目跟蹤評估的通知
索 引 號 | 01104325X/2024-32347 | 分 類 | 城鄉建設(含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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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機構 | 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 成文日期 | 2024-08-27 |
文 號 | * | 效力狀態 | 有效 |
文件名稱 | 關于開展我省第二批智能建造試點企業和項目申報及第一批試點企業和項目跟蹤評估的通知 | 發布日期 | 2024-08-28 |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為大力發展新型建造方式,培育我省具有發展潛力的智能建造骨干企業,引領和帶動智能建造技術在工程項目中的應用,提升建筑業新質生產力,實現全省建筑業標準化、工業化、數字化、智能化轉型升級,省廳決定開展第二批智能建造試點企業、項目申報和第一批智能建造試點企業、項目跟蹤評估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第二批智能建造試點企業、項目申報
(一)申報條件
1.智能建造技術要求
申報單位應對照《智能建造評價標準》(DB42/T 2159-2023),圍繞數字設計、智能生產、智能施工、智慧運維等方面開展智能建造相關技術應用。
2.智能建造試點企業申報條件
(1)申報主體在湖北省行政區域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近三年經濟效益較好,無不良信用記錄,未發生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
(2)申報主體開展智能建造意愿強,智能建造水平處于行業、本地區領先地位,具有較好的示范引領作用,主動上線應用湖北省智能建造供應鏈平臺(https://scsc.hbcic.net.cn)。
(3)申報主體使用的智能建造相關技術、裝備、軟件、平臺等無知識產權糾紛。
3.智能建造試點項目申報條件
(1)申報對象。申報項目應為湖北省行政區域內的符合國家基本建設程序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等項目。
(2)申報單位。項目申報單位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備實施試點項目所必需的組織、人才、技術、資金等保障。項目建設、設計、總承包等可獨立申報,也可聯合申報。申報單位自覺上線應用湖北省智能建造供應鏈平臺,獲評后主動在平臺上展示項目應用的相關技術。
(3)智能建造技術應用亮點突出、預期成效顯著,在項目建設方案、設計、構件生產、施工、質量安全管控等環節充分應用數字化、信息化、智能化、建筑機器人等技術,實現數字化設計和進度成本分析控制、信息化質量安全管控、建筑機器人作業等,提高工程質量效益。
(二)申報程序
1.企業申報(2024年9月1日至9月20日)。申報智能建造試點企業,填寫《湖北省智能建造試點企業申報書》(附件1);申報智能建造試點項目,填寫《湖北省智能建造試點項目申報書》(附件2),并提交智能建造項目整體策劃方案(具體內容和深度參考《智能建造評價標準》附錄A)。申報資料于規定日期前報送至所在市州行業主管部門。
2.市州推薦(2024年9月30日前)。市州行業主管部門于9月25日前完成智能建造試點企業、項目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審核,遴選確定并填寫《湖北省智能建造試點企業、項目推薦表》(附件3)。申報企業于9月30日前將申報資料(WORD電子版及蓋章掃描PDF版)發送至指定郵箱(jzsyzx@hbszjt.net.cn),同時將紙質推薦申報材料(一式7份)報送至省建筑事業發展中心(武漢市武昌區中南一路78號湖北省建筑事業發展中心質安處)。
3.評審認定(2024年11月30日前)。省住建廳組織專家開展資料審查、現場核查和專家會議評審。通過評審的智能建造試點企業、項目向社會公布。
二、第一批智能建造試點企業、項目跟蹤評估
(一)評估時間
2024年11月底前(具體評估時間適時通知)。
(二)評估對象
《關于公布湖北省智能建造試點企業和項目(第一批)的通知》(廳〔2023〕1708號)公布的中建三局集團有限公司等33家企業和中建壹品·漢芯公館項目等53個試點項目。
(三)評估方式
省建筑事業發展中心牽頭組織,委托省智能建造產業協作聯盟具體實施,隨機抽選3-5名智能建造專家庫專家,組成專家組進行評估。
(四)評估內容
專家組對照第一批智能建造試點企業、項目申報資料明確的試點任務,逐項評估推進落實情況,包括試點企業、項目研發應用智能技術、智能裝備、建筑產業互聯網平臺及形成的試點成果,產生的社會、經濟、環保效益。智能建造試點企業、項目是否主動上線應用湖北省智能建造供應鏈平臺。
三、有關要求
(一)嚴控時間節點。第二批智能建造試點企業、項目申報和市州推薦,要嚴格按照通知規定時間要求報送資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高效組織評審。第二批智能建造試點企業、項目評審工作將與第一批智能建造試點企業、項目跟蹤評估工作結合展開。請第一批智能建造試點企業、項目按要求提前作好評估準備工作。
(三)優先條件。第二批智能建造試點,優先認定應用《湖北省裝配式混凝土結構住宅主要構件尺寸指南》《湖北省裝配式預制混凝土建筑標準化構件庫》的企業、項目和省市州行業主管部門、聯盟、協會認定的標桿項目。支持認定的智能建造試點項目優先申報國家級和省級工程質量獎及省級工法。
(四)加強培育指導。各地要加強試點培育管理,每半年收集上報1次試點工作開展情況,適時總結試點經驗,開展示范觀摩和成果推廣。
附件:1.湖北省智能建造試點企業申報書
??????2.湖北省智能建造試點項目申報書
??????3.湖北省智能建造試點企業、項目推薦表
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4年8月27日
(此件公開發布)
(聯系人:胡尚文? 027-87362280;張相超? 13517243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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