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辦法》文件解讀
一、修訂《暫行辦法》的背景
2021年6月1日,為貫徹落實《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定》(住建部令第51號),規范全省消防審驗工作,解決消防審驗職能承接以來的一些共性問題,我廳組織編制了《湖北省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辦法》,作為我省對住建部51號部令的配套文件進一步指導規范全省消防審驗工作。初版的《暫行規定》也是我省第一部綱領性文件。
2023年3月-6月,住建部相繼出臺《消防設施通用規范》(GB55036-2022)及《建筑防火通用規范》(GB 55037-2022)。兩部規范均為強制性工程建設規范,全部條文必須嚴格執行,對全國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提出了更嚴格、更嚴謹的要求。為適應兩部新規范的要求,急需對我省的《暫行辦法》進行修訂。
2023年8月,住建部出臺了《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定》(住建部令第51號,58號修改)及《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細則》(建科規〔2024〕3號)等系列政策文件,對消防審驗政策進行了一定的修改調整,需要對《暫行辦法》進行修訂。
二、修訂《暫行辦法》的上位法依據
主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關于深化消防執法改革的意見》、《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暫行規定》(住建部令第51號,58號修改)、《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細則》(建科規〔2024〕3號)等政策文件。
(一)關于特殊消防設計專家評審的修改內容。58號部令第十七條增加了歷史建筑、歷史文化街區保護規劃工作中可采用特殊消防設計的情形,且在特殊消防設計的評審流程中增加了火災數值模擬分析驗證報告及實體試驗驗證等內容,我省《暫行辦法》應及時進行修改。
(二)關于新增告知承諾制方式申請備案等修改內容。新的《工作細則》第二十條規定,其他建設工程分類管理目錄清單中一般項目的,可以采用告知承諾制的方式申請備案,并且在第二十二條明確一般項目、重點項目以及相應的抽查比例由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制定。這就要求我省盡快出臺相應的細化規定,對58號部令及《工作細則》中未明確的相關要求予以明確。
(三)對58號部令和《工作細則》的文書式樣和附件進行細化明確。《工作細則》中將《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備案/不予備案憑證》文書式樣修改為《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備案(告知)憑證》文書式樣,并且新增了《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備案告知承諾書》文書式樣等附件內容。我省《暫行辦法》中的附件也需做相應修改,并且結合近幾年我省《暫行辦法》的試行實施情況,急需對附件《查驗報告》的內容進行細化和完善。
三、起草過程及征求意見情況
(一)起草過程
一是加強工作調研。58號部令公布以來,我廳分別以書面和現場相結合的方式,在全省開展消防審驗工作調研,在對58號部令進行宣貫的同時,對全省住建系統消防審驗工作開展中的的“難點” “痛點” “堵點”問題進行摸排,收集各地對修訂我省配套文件的相關訴求和建議。
二是深入學習借鑒。本辦法修訂過程中,重點參考了住建部《暫行規定》《工作細則》,學習借鑒了上海市、陜西省、廣西壯族自治區等地的工作經驗,并組織各地住建部門消防審驗工作的分管領導和從事一線消防審驗工作的業務負責人進行交流討論,統一思想認識,統籌考慮相關單位的合理性需求和建議。
三是組織專家研討。本辦法在面向社會面征求完兩輪意見后,為了進一步規范和完善相關政策內容,我廳特邀請住建部節能與科技司消防處張曉軍處長擔任組長,組建了長期從事消防審驗、消防設計審查以及評估的專家組,于9月12日召開了《暫行辦法》文件的評審論證會,對條文內容進行逐條討論分析,重點研究編制了建設工程消防查驗各類表格和報告式樣,明確了城市更新中既有工業建筑在不改變使用功能的情況下可以用不動產證來代替規劃手續,進一步響應了“放管服”改革的相關要求。
(二)征求意見情況
本辦法形成征求意見稿后,分別于2024年7月10日、7月29日、10月8日先后三個層面征求意見。一是面向全省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共收到反饋修改意見12條;二是面向全省消防審驗行業相關企業和社會公眾,共收到反饋修改意見4條;三是面向省直機關有關部門并同步征求專家意見,共收到反饋意見9條。最后經過專家篩選、歸納、匯總、研討,收到修改意見建議共25條,其中采納或部分采納意見14條。
最后形成本次送審稿?!稌盒修k法》共8章47條,主要內容包括:總則、特殊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審查、特殊建設工程的消防驗收、其他建設工程的消防驗收備案與抽查、施工與監督管理、能力建設、檔案管理、附則等。
四、修訂《暫行辦法》的主要內容
(一)擬定其他建設工程的一般項目工程范圍。根據58號部令第三十四條“對其他建設工程實行備案抽查制度,分類管理”以及第三十五條“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制定其他建設工程分類管理目錄清單”之規定,我廳需制定本省備案抽查分類管理的清單。我們參考《關于推進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聯合審查改革工作的通知》(鄂建〕〔2020〕973號),將部分消防安全技術要求低、僅須配置滅火器的工程,列為其他建設工程的一般項目,作為竣工驗收消防備案的承諾項目。
(二)明確市、州分類分級管理項目工程的范圍。根據《暫行規定》實施三年來的情況,我們發現一些重大工程、火災危險等級高的建設工程在采取“屬地管理”運行模式下的弊病,如造成“夢時代”這樣巨型的商業廣場交由武昌區住建局來驗收這樣的局面。因此我們參考了廣州、北京關于“重大工程、火災危險等級高”的建設工程范圍征求意見,擬定了重大工程、火災危險等級高的建設工程市區分級管理的范圍。如“站城一體化建筑”參考北京市地標《站城一體化工程規劃設計規范》,擬定了“重大工程、火災危險等級高”的建設工程范圍,由于此類工程是需要進行特殊消防設計論證的工程,明確此類工程由市州消防驗收主管部門承辦。
(三)對特殊消防設計專家評審作了修訂。58號部令較51號令在專家評審方面做了較大篇幅的修改,如:在十七條中加入了因保護利用歷史建筑、歷史文化街區需要進行特殊消防設計專家評審的項目范圍,在第十八條中明確了重大工程、火災危險等級高的應當包括實體試驗驗證等要求。此次我們對《暫行辦法(修訂版)》也依照58號部令的要求,對特殊消防設計專家評審的工程范圍、技術資料、評審內容、評審意見及備案按照《暫行規定》、《工作細則》的有關規定作了相應修訂。
(四)修訂了《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消防)查驗報告》。上一版《查驗報告》查驗內容存在不能反映不同工程的實際情況的問題,查驗結果容易雷同,此次進行了專門完善。查驗分工程資料查驗和現場查驗。工程資料查驗根據各施工與驗收規范查質量保證資料、工程施工質量記錄資料、分部分項工程驗收資料?,F場查驗依據設計圖紙和各施工與驗收規范對工程涉及消防的各分部分項工程進行查驗,并附現場查驗照片。查驗內容按照附表(附表類似提綱,防止查驗漏項)內容,對于各分項的重要程度,根據通用規范歸類為A類項,根據技術標準及其他規范歸類為B類項,從而區分各分項的重要程度。
(五)補充《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相關內容。根據《工作細則》要求,建設工程需要查驗合格后才能編制《工程竣工報告》,并且《工程竣工報告》、《消防驗收申請表》均有五方責任主體單位簽字蓋章,因此我們將《查驗報告》修改為只需要建設單位或查驗技術服務單位簽字蓋章即可,有效減少用章次數,提升辦事體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