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解讀】《湖北省燃氣經營企業從業人員專業培訓考核實施細則》問答解讀
為進一步提高燃氣經營企業從業人員業務素質和技術水平,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修訂了《湖北省燃氣經營企業從業人員專業培訓考核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現對有關問題解讀如下。
1.問《實施細則》修訂的背景是什么?
答:2019年9月,為深入貫徹落實《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燃氣經營許可管理辦法〉和〈燃氣經營企業從業人員專業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的通知》(建城〔2014〕167號),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燃氣經營企業從業人員專業培訓考核證書式樣和專業培訓考核大綱(試行)〉的通知》(建辦城函〔2015〕225號)文件要求,為規范全省燃氣經營許可管理,加強燃氣經營企業從業人員專業培訓考核工作,提高從業人員業務素質和技術水平,我廳印發了《湖北省燃氣經營企業從業人員專業培訓考核實施細則(試行)》,明確了全省燃氣經營企業從業人員培訓考核組織領導、工作安排等內容,為全省燃氣經營企業從業人員專業培訓考核工作提供了政策支撐。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修改燃氣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的通知》(建城規〔2019〕2號)等要求,綜合近幾年運行的實際情況,現行的《實施細則》明顯存在一些需要優化的內容,有必要通過修訂來進一步完善和規范。
2.問《實施細則》包含那些主要內容?
《實施細則》主要包括組織分工、報名管理、培訓管理、考核管理、證書管理、繼續教育及復檢管理、資料管理和有關要求八個部分。
(一)關于組織分工。按照省廳統一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明確了廳城建處、省城鄉建設發展中心、市州住建部門、培訓機構的職責分工等內容。
(二)報名管理。明確了考核內容、報考條件、報名方式和資格審查等內容。根據住建部有關要求,對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運行、維護和搶修人員三類人員組織培訓考核發證。
(三)培訓管理。明確了培訓計劃、培訓學時及形式和培訓要求等內容。培訓可采取線上線下相結合的形式開展,培訓機構應嚴格按照培訓計劃組織實施培訓,培訓時間應不少于40個學時。
(四)考核管理。明確了考核方式、考核計劃申報、考場設置、考務組織和成績確認等內容。理論知識考核實行無紙化網絡在線機考,實操考核在標準化實操場地進行,每批次實操考核考評員組成考核小組,原則上每個考評小組不少于3名人員,設組長1名,培訓機構相關人員不得參與考務工作。
(五)證書管理。明確了證書發放及使用、證書變更、異地證書和證書注銷等。《合格證書》有效期內,因個人信息改變等原因需變更證書信息的,可申請變更證書。企業登錄信息系統,由遷入企業發起,遷出企業同意,市(州)管理部門審核通過,即可完成;半年內不得進行兩次及以上變更,持有其他省份有效期內的合格證書,需提供燃氣管理部門有效證明,參加規定學時繼續教育,復檢合格可納入正常使用范圍。
(六)繼續教育及復檢。明確了復檢時間、復檢學習和復檢資料審核等要求。自頒發證書之日起每3年需復檢一次,復檢前需參加不少于30學時的繼續教育。培訓形式比較靈活,可采取集中面授、網絡培訓等多種形式 ,均予認可。
3.問:與以往的《實施細則》相對比,修訂后的《實施細則》具備什么新特點?
(一)調整了報考條件。一是對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新增了補充,法定退休年齡以《國務院關于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的辦法》有關規定為準,二是將“能出具有效的工作單位證明或勞動合同等資料”調整為“應出具本單位的正式勞動合同以及至少3個月社保繳納證明等資料”,進一步對燃氣經營企業在崗員工進行了明確。
(二)增加了考核形式。將“考核科目”對運行、維護和搶修人員(包含燃氣用戶檢修工、燃氣管網工、燃氣輸配場站工、汽車加氣站操作工、液化石油氣庫站工、燃氣器具安裝維修工、瓶裝燃氣送氣工)按工種增加實操考核。明確實操考核在標準化培訓考核實操場地進行,考核時長為30分鐘,理論和實操成績各占總成績的50%。
(三)增加培訓學時和有關要求。將“培訓集中授課時間應不少于30個學時”調整為“培訓可采取線上線下相結合的形式開展,培訓機構應嚴格按照培訓計劃組織實施培訓,培訓時間應不少于40個學時,其中線下理論知識培訓不少于8學時,實操集中培訓不少于10個學時”,從形式上進行了與時俱進,并要求應加強考勤管理,利用視頻監控等信息化手段,有效監督參訓人員到課率,確保培訓質量。
(四)完善了考務組織管理。在原有理論考核基礎上,新增了實操考核的有關內容,對實操場地的準備、考評小組人員組成和數量及實操考核流程進行了明確。
(五)對繼續教育周期進行調整。燃氣經營企業從業人員證書繼續教育復檢周期由五年調整為三年,考慮到與燃氣經營許可證三年周期相匹配,因《湖北省城鎮燃氣管理條例》正在修訂,后期燃氣經營企業從業人員證書繼續教育復檢周期將與經營許可證周期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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