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解讀】《湖北省公共租賃住房運營服務規范》 政策解讀33問
日前,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印發出臺《湖北省公共租賃住房運營服務規范》,為方便深入了解本規范,現以問答方式解讀如下。
1.問:出臺《湖北省公共租賃住房運營服務規范》的背景是什么?
答:近年來,各地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加大公共租賃住房(以下簡稱公租房)保障力度,我省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群體的住房得到有效保障。但部分地方公租房管理仍然存在運營服務主體責權不清、人員動態監管不到位、租金收繳不及時、電動車飛線充電、物業服務質量和水平較低等問題。為進一步提升我省政府投資建設的公租房運營服務質量,指導公租房運營服務主體切實做好公租房運營服務工作,進一步提高入住群眾的滿意率,結合我省實際,起草了《湖北省公共租賃住房運營服務規范》(以下簡稱《規范》)。
2.問:《規范》主要規范哪些行為?
答:為規范全省各級政府投資建設和籌集的公租房運營、使用和退出工作,對公租房的房源接收、租住服務、入戶巡查、租金收繳、維修服務、安全服務、物業服務、檔案建立、綜合服務、增值服務等方面作出細化要求。
3.問:《規范》有哪些創新?
答:①特色化。根據小區居民生活需求,支持引導市場主體,提供養老托幼、餐飲家政、末端配送等增值服務。
②法治化。為提高公租房運營服務水平,從源頭上明確各參與主體之間的權利義務,保障各自合法權益。
③公平化。通過建立常態化資格復核和入戶巡查機制,及時發現、騰退不再符合保障條件的保障對象,及時保障輪候對象入住公租房。
4.問:公租房運營服務主體有哪些?
答:公租房運營服務主體主要有兩種,一是政府主管部門委托開展公租房運營服務的事業單位、國有投資主體或物業公司;二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吸引企業和其他機構參與公租房運營服務,以市場化方式提供的公租房運營服務。
5.問:公租房所有權人和運營服務主體之間的權利義務是如何約定的?
答:為提高公租房運營服務水平,從源頭上明確各參與主體之間的權利義務,保障各自合法權益,要求公租房所有權人與委托的運營服務主體簽訂運營服務合同,以協議的方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
6.問:政府投資的公租房產權歸誰所有?是否允許出售?
答:按照相關規定,政府投資的公租房產權性質為國有,不允許對外出售,只能對保障家庭出租。
7.問:公租房如何實行信息發布制度?
答:公租房運營服務主體在辦公服務場所或門戶網站設置公示欄,公開發布公租房相關政策、辦理流程、租金標準、服務事項、維修受理、投訴電話及需要公開的其它內容。
8.問:在公租房所在街道、社區,公租房運營服務主體應做好哪些工作?
答:公租房運營服務主體應配合公租房所在街道、社區,做好便民利民服務、重點群體關愛服務、信訪維穩等社會綜合服務工作。配合社區黨組織做好黨組織建設工作,積極協助社區黨組織、小區志愿者服務隊伍,定期開展黨組織活動和志愿服務活動。
9.問:公租房房源接收時應該查驗哪些方面?
答:一是項目竣工驗收情況;二是水、電、氣、通信、有線、電梯、消防等公共設施配備情況;三是室內設施設備情況;四是室內外環境及安全防護。
10.問:公租房由誰維修養護?
答:公租房運營服務主體負責公租房室內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后的日常維修、公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專項維修,保修期內的按照合同約定執行;公租房自用部位和自用設施設備因自然屬性或正常使用導致損耗,需較大范圍修補或更換(室內整體翻修、大件設施設備更換等)時,公租房運營服務主體及時上報住房保障部門協調處理。
11.問:承租戶辦理入住時,運營服務主體是否要進行核驗?
答:公租房運營服務主體應該核對承租戶的資格準入憑證及身份證明等相關材料,防止有人弄虛作假,騙取公租房的名額。同時,將配租家庭的資料、租賃合同及其它相關資料收集整理,形成承租戶檔案資料保存。
12.問:房屋移交給承租戶時應做哪些工作?
答:房屋在移交給承租戶時,公租房運營服務主體應會同物業服務企業與配租家庭進行入戶查驗,查驗房屋主體及配套設施設備的完好程度,水、電、氣、暖等計量裝置數據,并簽字確認。經查驗無異議的,簽訂房屋租賃合同,辦理入住手續。
13.問:為什么要開展資格復核?
答:一是確保公平分配。公租房資源是有限的,通過復核可以發現承租戶是否仍然符合保障條件,防止不符合人員繼續占用房源,讓真正有住房困難的人能夠享受到公租房保障。 二是適應保障變化。配租家庭的人口數、資產情況等可能會改變。復核能夠根據這些變化及時調整公租房的配租面積、租金等相關事項,確保保障實效。
14.問:如何開展資格復核?
答:各地要建立完善年度資格復核制度,通過公租房信息管理系統以及多部門數據共享比對的方式,對在保對象發起資格復核。
15.問:對資格復核結果如何運用?
答:各級住房保障部門根據年度資格復核結果,對保障對象是否繼續實施保障、保障方式、保障水平等,按照合同約定或公租房有關規定予以調整。
16.問:為什么要開展入戶巡查?
答:為確保公租房資源得到合理利用,保障真正有需求的人受益,需要開展入戶巡查,及時發現并制止轉借、轉租、擅自調換、無正當理由長期閑置、改變房屋用途等違規或不當行為。
17.問:如何開展入戶巡查工作?
答:由公租房所有權人或委托的運營服務主體制定入戶巡查計劃,做好巡查記錄并建立巡查臺賬,定期組織對在保家庭開展入戶巡查。
18.問:每年開展幾次入戶巡查?
答:每戶每季度巡查不少于1次,對獨居老人、行動不便殘疾人、身患疾病獨居人員等特殊住戶采取不定期敲門問詢或入戶訪問等方式巡查。
19.問:入戶巡查內容包括哪些?
答:入戶巡查內容包括:一是是否存在轉租、轉借、經營、長期閑置、擅自調換等;二是是否存在違章搭建、改變房屋用途、擅自拆改房屋結構、違規裝修等;三是是否存在侵占公共空間、損壞公用設施、私接亂拉電線、電動車入樓、飛線充電、樓道堆放雜物、陽臺外沿擺放花盆、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品、堵塞消防通道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安全管理等;四是是否存在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等;五是是否存在因室內設施設備損耗、老化等安全隱患;六是是否存在特殊住戶需要關愛服務。
20.問:入戶巡查結果如何應用?
答:公租房運營服務主體對巡查發現的違規行為,應督促其限期整改,并將相關情況及時報送住房保障部門;對拒不整改的,按照合同約定終止合同,限期騰退房屋;逾期不騰退的,通過司法程序開展清退工作。并將違規行為人納入信用管理。
21.問:承租戶在辦理騰退手續時應做哪些事情?
答:承租戶辦理退租手續時,運營服務主體應會同物業服務企業與配租家庭進行入戶查驗,查驗房屋主體及配套設施設備的完好程度,水、電、氣、暖等計量裝置數據,并簽字確認。經查驗無異議的,結算相關費用。
22.問:對無法按時足額繳交租金的承租戶,如何解決?
答:公租房運營服務主體對累計欠租3個月以上的,應采取書面催繳方式催繳,送達承租人并留存相關證據;對無正當理由,累計欠租達到6個月及以上的,報住房保障部門進行清退,必要時可啟動司法程序追繳租金。
23.問:對公租房租后管理工作有哪些監督渠道?
答:歡迎社會公眾對承租對象存在轉借、轉租、擅自調換、無正當理由長期閑置、改變房屋用途等違規或不當行為進行監督,可以通過設置在公租房小區的永久性監督服務標識標牌中公布的監督投訴和咨詢服務電話等方式,反映有關問題。
24.問:公租房運營服務主體有哪些安全責任?
答:公租房運營服務主體應承擔相應的安全管理責任,設置專門的安全管理崗位,配備安全監管責任人,制定相應的應急安全管理預案,開展安全防范和法制宣傳工作,每年不少于4次。
25.問:公租房開展安全檢查的內容有哪些?
答:公租房運營服務主體應該按月開展安全檢查,包括:一是檢查小區是否存在樓宇沉降傾斜、墻體及附著物脫落、井蓋松動缺損、電梯故障頻發、消防通道和消防干道占用或堵塞、消防及安防設施設備損壞缺失等重大安全隱患;二是檢查房屋是否存在梁柱斷裂、墻體開裂、門窗變形、電線老化等安全隱患;三是其他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
26.問:公租房是如何進行物業服務的?
答:公租房可以由政府選聘物業服務企業,也可以由政府委托運營服務機構開展物業服務,或者由政府授權運營服務機構代為選聘物業服務企業,實施物業服務。
27.問:是否要對物業服務開展檢查?
答:公租房運營服務主體應按照《湖北省物業服務和管理條例》和當地物業管理有關規定的要求及合同約定,對物業服務情況開展檢查,發現問題應督促物業服務企業限期整改,并將檢查結果報送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部門,納入當地物業服務企業信用管理。深化“紅色物業”創建成果,健全完善物業服務等級標準,鼓勵物業服務企業能夠提供更高的服務等級,更好的服務。
28.問:為什么要建立公租房管理檔案?
答:建立公租房管理檔案是公租房制度建設的重要內容,關系住房保障資源分配使用的公開公平公正,關系政府的公信力和執行力,關系城鎮中低收入住房困難群體的切身利益,關系住房保障事業持續健康發展。
29.問:公租房管理檔案包含哪些內容?
答:公租房管理檔案包含房源檔案和專項檔案。房源檔案包含房屋交接記錄、原始接管材料、配租家庭資料、租賃合同、租金收繳記錄、維修記錄等材料;專項檔案包含安全巡查記錄、安全隱患問題臺賬、住房保障部門及相關職能部門的問題整改通知、整改情況報告、宣傳報道及整改情況等資料。對檔案進行動態更新,做到檔案信息準確,便于今后查詢。
30.問:增值服務包含哪些內容?
答:公租房運營服務主體和物業服務企業根據小區居民生活需求,支持引導市場主體提供增值服務,包含:一是商業餐飲類,社區幸福食堂、綜合超市、菜市場、食品配送等;二是生活服務類,車輛充電、洗衣理發、家電維修、代理購物等;三是文化娛樂類,書店、音像店、健身養生等;四是醫療教育類,醫療門診、藥店、四點半教室、代聘家教、老年學校等;五是家政類,保姆服務、老人看護、上門清潔等。
31.問:為什么要開展公租房運營服務評價?
答:公租房管理的好壞,直接關系到保障家庭的切身感受,政府通過一系列保障措施,要讓保障對象感受到政府的關懷,如果管理不到位,會讓保障對象失去安全感、獲得感和幸福感。因此,對公租房運營服務進行評價十分必要,不論是社會企業還是事業單位,都應當進行評價。
32.問:如何對公租房運營服務進行評價?
答:公租房產權所有人與公租房運營服務主體簽訂公租房運營服務合同,合同中明確服務內容、服務要求、質量標準、評價辦法等全面實施績效管理。評價辦法明確分值和評分標準,并設定服務等級不合格的最低分值標準;年終服務評價分值判為最低分值以下,服務等級為不合格。
33.問:公租房運營服務評價的結果如何運用?
答:服務評價的結果作為選聘服務主體、調整服務費用的依據,可對運營服務機構的服務行為起到規范和約束作用,使運營服務機構能夠更好地履行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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